97亚洲狠狠 久久位,极品少妇伦理一区二区,欧美中文在线,亚洲一区无码中文字幕

連云港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
信息來源:社會保障處 發布日期:2021-11-05 21:01 瀏覽次數:

、哪些人群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凡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具有本市戶籍,年齡超過18周歲(截止當年12月31日)的成年居民;

(二)具有本市學籍的在校學生和本市戶籍的未成年居民;

(三)在本市取得居住證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常住人口。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是多少?

2021年全市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300元,財政補助為610元,財政補助與個人繳費比例約為2:1。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籌集標準為每人每年95元。參保人員由政府統一組織參加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參加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劃撥,參保居民個人不另行繳費。 

、哪些人群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可享全額財政資助?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具有本地戶籍的臨時救助對象中的重大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20世紀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市和縣(區)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等7類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全額資助;7類重點醫療救助對象以外的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予以全額資助。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年度繳費,每年集中參保繳費時間為9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應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特殊情形規定如下:

(一)外出務工人員未能在集中參保繳費時間內繳費的,可延長至次年2月底,繳費標準不變,繳費次月起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二)新生兒出生后1個月(含)內參保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出生后1個月以上至3個月(含)內辦理參保繳費的,自繳費30天后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超過3個月參保繳費的,自繳費6個月后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三)當年退役士兵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四)原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中斷繳費2個月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自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五)在本市首次參保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自9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享受相應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除上述五種特殊情形外,在次年1月至6月繳費的,自繳費6個月后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次年7月以后不再受理當年登記繳費。

五、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辦法

各縣區政府及其派出機構負責城鄉居民醫保籌資工作,各級勞動保障平臺、村(居)民委員會協助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參保繳費與宣傳發動工作。

(一)參保登記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新增的城鄉居民攜帶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到戶籍所在鄉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村委(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續保的城鄉居民不需要辦理登記手續。

2.各級民政、退役軍人事務、扶貧辦、總工會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主動提供各類困難群體準確、完整信息,協同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做好各類困難群體的參保登記工作。

3.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和托幼機構等以學校為單位協助辦理在校學生參保、續保相關手續。

(二)繳費方式

稅務部門負責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工作,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費用主要采用網上繳費(微信、支付寶搜索“江蘇稅務社保繳納”小程序)、銀聯POS機繳費、委托各有關農商銀行代繳等方式繳納。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連云港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連政辦傳[2020]58號)

聯系電話:0518-85521749

連云港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相關政策

一、什么人才能享受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

  (一)重點救助對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具有當地戶籍的臨時救助對象中的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20世紀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不含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困境兒童,市、縣(區)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等七類對象。

(二)拓展救助對象。包括重點救助對象以外的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各縣(區)視情拓展的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困難群眾。

 (三)特殊情形處置。醫療救助對象不得因具有多重身份重復享受待遇;喪失相應救助對象身份的,原則上次月起不再享受醫療救助待遇;具有當地戶籍的臨時救助對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獲得相應身份之日起當年內享受醫療救助待遇,之后視為身份喪失,不再享受該次審批醫療救助待遇。醫療救助對象住院治療期間,喪失救助對象身份的,當次住院仍按原救助對象身份的,當次住院起即按相應救助對象類別享受醫療費用救助待遇。重點救助對象異地就學、就業等,應當由其身份相應的生活保障(補助、待遇)領取(享受)地給予醫療救助。

 (四)救助對象認定。重點優撫對象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認定由扶貧辦負責,特困職工認定由總工會負責,其他醫療救助對象認定由民政部門負責。民政、退役軍人事務、扶貧、總工會等部門要及時維護更新醫療救助對象的身份信息,做到全面、真實、準確,為醫保部門及時救助、精準救助提供必要條件。醫療救助經辦機構在工作過程中,發現醫療救助對象身份信息要素不全、錯誤的,要及時反饋給救助對象身份認定部門,由認定部門進行完善、修正。

二、醫療救助的方式有哪些?

      1、全面資助參保。對上述八類人群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保障其獲得基本醫療保險服務。

   2、規范醫療費用救助。對醫療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后,符合規定的個人自負費用給予救助。包括住院和門診醫療救助。門診大病種類與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政策規定的病種相對應。

3、醫療費用救助具體范圍。醫療費用救助范圍參照市區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確定,對費用負擔過重的救助對象,可以參照當地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范圍給予補助。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按病種付費的醫療救助對象,對病種定額補償、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其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后剩余的醫療費用給予補助。

三、救助標準

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規定的除自費費用以外的醫療費用(以下簡稱“合規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其他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自付部分,按照以下標準給予救助。

    (一)特困供養人員、困境兒童中的孤兒門診及住院費用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照100%的報銷比例予以救助;其他重點救助對象門診及住院費用的個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照75%的報銷比例予以救助。

(二)拓展救助對象住院費用的個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照70%的報銷比例予以救助。

(三)一個年度內,重點救助對象納入醫療救助基金支付范圍的合規醫療費用限額為20萬元,其中門診合規醫療費用限額為600元;拓展救助對象納入醫療救助基金支付范圍內的合規醫療費用限額為10萬元。醫療救助限額可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四)醫療救助對象按規定履行轉診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的,救助標準不降低;未按規定履行轉診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的,報銷比例在上述救助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5個百分點。對因特殊情況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救助對象,醫療救助基金按照前三款救助標準的30%支付其住院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

《關于進一步做好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連醫保〔2020〕66號)

                           咨詢電話:0518-85521749

連云港市醫療保障相關政策

1、統一個人賬戶計入標準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以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退休人員以本人養老金)的一定比例按月劃入,具體計入標準為:

   (一)未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35周歲(含)以下的劃入比例為3%;35周歲以上至45周歲(含)以下的劃入比例為3.5%;45周歲以上的劃入比例為4%。

   (二)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劃入比例為5%;一個統籌年度個人賬戶最低計入標準為:70周歲以下的600元,70周歲(含)以上至80周歲以下的1000元,80周歲(含)以下的1500元。個人賬戶不足上述劃入標準的,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于當年底一次性劃入。

   (三)困難、關閉、破產企業人員等特殊群體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計入標準繼續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國家和省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辦法和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優化高血壓、糖尿病門診待遇保障

進一步降低城鄉居民醫保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門診費用醫保基金起付標準,對“兩病”參保患者門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降血壓或降血糖藥品費用,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由500元調整為200元,切實減輕參保患者醫藥費用負擔。

3、放寬新生兒參保繳費時間限制

新生兒出生后3個月(含)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出生后3個月以上至6個月(含)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自繳費30天后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出生6個月以上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待遇等待期按照城鄉居民醫保普通參保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4、明確醫用材料醫保支付標準

取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對人工組織器官、體內放置材料結算數量的限制。醫保政策范圍內的醫用材料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自付比例為:單價≤500元的,自付比例為0;單價>500元且≤3000元的,自付比例為10%;費用區間單價>3000元且≤10000元的,自付比例為20%;單價>10000元且≤30000元的,自付比例為30%;單價超過30000元的,30000元以下的部分自付比例為30%,30000元以上的部分自付比例為100%。

5、調整大病保險相關待遇標準

按照蘇醫保發〔2019〕103號“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原則上由各設區市以上一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的要求,結合我市大病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將我市大病保險(包含職工大病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由10000元提高至15000元。起付標準以上的合規醫療費用,大病保險基金實行分段支付,不設最高支付限額。具體基金支付標準為:起付標準以上至50000元(含)以內的部分,基金支付比例為60%;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含)以內的部分,基金支付比例為70%;100000元以上部分,基金支付比例為80%。

繼續落實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難群體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傾斜支付政策,困難群體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比普通參保人員降低50%、各費用段報銷比例比普通參保人員提高10個百分點。

6、明確特殊人群醫保關系接續辦法

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期內或待遇期滿不超過3個月的應屆大中專學生(含全日制研究生),首次就業參加職工基本醫保的,自繳費次日起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員不受城鄉居民醫保規定繳費時間限制,在參保繳費后,即可享受相應待遇;在職工基本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之間切換參保、轉移接續參保關系時,不設待遇享受等待期,新參加職工基本醫保的次日起享受相應待遇,新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次日起享受相應待遇。確保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應保盡保、穩定脫貧。

《關于進一步完善全市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連醫保〔2020〕123號)                    聯系電話:85521749



網站地圖 主辦單位:連云港市財政局

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海連中路99號 電話:0518—85521530、85521521(辦公室)85521542(會計處)

蘇ICP備2023017687號

蘇公網安備32070502010592號

網站標識碼:3207000044

連云港市財政局
微信公眾號